晉開投建發【2017】3號
晉中開發區投資建設有限公司
工作效能監察管理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公司效能督查工作,建立健全監督制約機制,預防腐敗,督促勤政,落實制度,提高各項工作效率,按照晉中市關于執行“13710”工作的職責及公司董事會會議紀要【2017】2號文件要求,參照《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晉中市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試行)》及公司《績效考核辦法(修訂)》等文件精神,在公司《效能督察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基礎上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成立工作效能監察工作領導組:
組 長:王宏光
副組長:王懷玉、楊 濤
工作效能監察工作領導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效能工作效能監察工作組織、協調。
辦公室主任:李衛軍
具體負責各項工作效能監察工作的開展。
成 員:仝 麗、趙 巖、趙 劍、韓 云
其它工作人員:可根據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或外聘專業人員進行工作效能監察工作。
二、工作效能監察對象
公司全體在職員工、以公司名義成立的項目部和以公司為投資主體的工程項目部、各子公司及與公司簽訂合同的相對方。
三、工作效能監察內容
(一)黨的“六大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二)中央八項規定的落實情況;
(三)上級主管單位或相關單位的各項政策、法規、指令、文件的貫徹落實情況;
(四)公司董事會、黨支部交辦的重大事項的落實情況;
(五)公司各部室崗位職責及分管工作的執行情況;
(六)公司各類工程手續的推進辦理情況。
四、工作效能監察目的
(一)要做到“心中有責”,解決不愿擔當的問題;
(二)要做到“心中有事”,解決被動工作的問題;
(三)要做到“心中有數”,解決底數不清的問題。
五、工作效能監察整改流程
(一)依據工作效能監察內容下發《重大事項督辦書》(附件一),并通知承辦部門或具體承辦人;
(二)工作效能監察室將依據《重大事項督辦書》不定時的全程監督事項的辦理情況;
(三)監督過程中發現有對承辦事項敷衍、不積極主動、不作為的查實事實,工作效能監察室將依據工作效能監察領導組的批示下達《工作效能監察建議書》(附件二),要求其及時整改;
(四)其它需要提出整改要求的。
六、工作效能監察處分決定辦法
(一)在工作效能監察中,對查明的下列事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文件,作出效能監察處分決定,下達《工作效能監察績效考核扣分決定書》(附件三),并送交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參照執行。
1.不執行、不按要求或者拖延執行整改建議要求的,工作效能監察室依據公司《績效考核辦法》條例下達《工作效能監察績效考核扣分決定書》告知;
2.有群眾反映情況并經查實的,且已提出整改要求但拒不執行的。視情節嚴重情況,要求寫出書面檢查,并通報批評,扣除季度績效10-20分;
3.紀律檢查中,提出整改要求,但拒不執行、拖延執行、不嚴格執行的,對其談話教育,視情節嚴重扣除季度績效10-20分;態度惡劣且屢教不改的,對其通報批評,扣除季度全部績效并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二)在公司重大事項工作效能監察中,對查明的下列事實,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文件,下達《工作效能監察處分決定書》(附件四)并送交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按規定執行。
1.個人貽誤工作任務時間要求(指同一件工作任務):
(1)監察對象在下達《工作效能監察考核扣分決定書》后,仍沒有很好的組織辦理的,并扣除年中(終)績效20分;
(2)個人在辦理工作任務過程中,有兩件及以上工作任務均貽誤時間要求的,扣除其當年績效工資,調離原工作崗位,進入公司內部培訓中心(具體方案按照《晉中開發區投資建設有限公司工資分配方案》第十三條第七款執行),如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解除其勞動合同。
2.部室(含項目部)貽誤工作任務時間要求的:
(1)因客觀原因的:要求寫出書面說明并報送公司董事會;
(2)無客觀原因的: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全體績效考核20分;部門負責人績效30分。
3.失職瀆職、以權謀私、營私舞弊的,并受到行政、黨政處分的,根據分司《績效考核辦法》第六章第五條第五款執行并上報公司董事會及開發區分管領導。
4.對施工方未履行合同約定條款的,工作效能監察室根據監察情況要求項目部提交處罰申請及相關依據,交分管領導核準后報效能監察領導組審批后下達《工作效能監察處分決定書》并送交公司相關部門。
七、工作效能監察責任主體
(一)公司全體在職員工的監察決定由工作效能監察辦公室根據監察事實,報公司工作效能監察領導組審核后下達《工作效能監察建議書》、《工作效能監察績效考核扣分決定書》或《工作效能監察處分決定書》;
(二)子公司或項目施工方的監察決定由工作效能監察辦公室根據上述處罰條例提出建議后,提交公司工作效能監察領導組審核后報公司董事會、支部聯席會議或上報開發區分管領導后下達《工作效能監察處分決定書》。
八、工作效能監察復審
監察對象對監察決定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監察整改建議書或決定書之日起,3日內向做出監察決定的工作效能監察辦公室申請復審,同時填報《工作效能監察決定異議復審表》(見附件五);復審應在收到復審申請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期間,不停止原決定的執行。
九、本辦法將適時根據需要,不斷地充實、細化和完善。
本辦法由公司工作效能監察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晉中開發區投資建設有限公司效能督察工作實施方案》同時作廢。
2017年4月18日